进口普通化妆品,顾名思义就是从进口到中国销售的普通化妆品。
在2020年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中有如下规定:
用于染发、烫发、祛斑美白、防晒、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为特殊化妆品。特殊化妆品以外的化妆品为普通化妆品。
因此普通化妆品基本等同于2021年以前的非特殊化妆品。
那如何进口化妆品,化妆品备案的流程是什么,怎么去办理呢?
普通化妆品大致办理备案流程如下:
A.准备系统账户申请资料(含授权书)
B.对系统账号申请资料(含授权书)进行签字盖章公证
C.递交材料并取得系统账号
D.进口普通化妆品检测,并取得检测报告
E.准备申请材料,在线提交申请
F.窗口递交材料(公证件+中文翻译件)
G.审批
H.备案完成,系统公示
那办理备案需要我们有什么资质才能去办理呢?
普通化妆品备案申请*条件:
A.境外生产商可提供产品上市证明文件(已上市销售证明:FSC)
B.境外生产商可提供生产资质证明
生产资质证明:主管部门颁发生产证明、ISO 22716或GMP证书
C.境外生产商配合签字公证
D.配方成分在《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中》
E.境内责任人需提供营业执照
需要我们提供哪些资料呢?
系统申请资料:
1. 备案人信息表
2. 质量安全负责人简历
3. 质量管理体系概述
4. 注册人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价体系概述
5. 境内责任人信息表
6. 境内责任人授权书
7. 生产企业信息表
8. 生产企业GMP证书或ISO22716证书
产品备案资料:
1. 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表
2. 产品已上市销售证明文件
3. 委托关系文件(委托书生产适用)
4. 产品名称命名依据
5. 产品配方
6. 产品执行标准
7. 产品标签样稿
8. 原产国产品销售包装和说明书图片
9. 外文标签翻译件
10. 产品销售包装图片(中文)
11. 产品检验报告
12. 免于提交毒理学的资料
13. 产品配方安全评估资料或产品安全评估资料及其附件
我国从古至今都留存着一个古老的让人脸部变精致的秘制方法,那便是化妆品,我们都知道古时的胭脂水粉,那都是及其单调的秘制“调料”,如今,社会上对于妆容保养方面的要求越来越严格,于是催生出越来越多类别的化妆品,其中多数为国外****,我们在各大商**或者线上平台就能看到它们的身影,那你知道它们是如何“悄无声息”的进入到国内的吗?其实它们进来国内一点都不简单,接下来由我万享小李给大家讲解国外化妆品是如何进入到我国的,怎样的进口流程你了解吗?
化妆品进口流程:
1、我们在国外安排贴好中文标签、代理订舱完毕后,我们安排提货车到国外发货人仓库进行验货、核对清点、拍照、装车等工作。将化妆品运至海运码头或机场进行报关出口。
2、出口报关完毕,海运或空运到港口。
空运出口——化妆品上飞机后,当天航空公司将出空运提单给到国外代理;
海运出口——化妆品上船,开船三天后船公司出据海运提单给到国外代理;
3、货到港后安排清关:
(1)进口换单——去货代或船公司换签D/O。(根据手中提单来确定是到何处换单。H B/L货代提单 M B/L船东提单)
(2)海关电子申报——电脑预录、审单、发送、与海关联系/放行。
(3)报检——电子申报放行后,凭报关单四联中的一联去商检局办理报价手续,出通关单或敲三检章。
(4)报关——递交资料
(5)交税——海关审价按照货物对应编码下税率征税
(6)查验(如海关抽中查验才需要)——海关根据货物申报品名的监管条件,与当日查验概率给予查验,如有查验会开出查验通知书
如无查验直接放行
海关放行有以下几个步骤:
一次放行;
开出查验通知书或无查验直接2次放行;
查验后,做关封后放行;
(7)提货——放行后,收货人可提取货物至自有仓库、销售
进口化妆品需提供哪些资料?
普通类:
(一)检验申请表;
(二)检验受理通知书;
(三)产品说明书;
(四)检验报告;
(五)产品原包装(含产品标签)。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上市的,需同时提供产品设计包装(含产品标签);
(六)产品在生产国(地区)或原产国(地区)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;
(七)来自发生“疯牛病”国家或地区的进口化妆品,应按要求提供官方检疫证书;
(八)代理申报的,应提供委托代理证明;
(九)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。
以上资料原件1份,另附未启封的样品1件
特殊类:
(一)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
(二)产品配方
(三)申请育发、健美、美乳类产品的,应提交功效成份及使用依据
(四)生产工艺简述及简图
(五)产品质量标准
(六)经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,按下列顺序排列:
1、检验申请表;2、检验受理通知书;3、产品说明书;4、卫生学(微生物、理化)检验报告;5、毒理学安全性检验报告;6、人体安全试验报告。
(七)产品原包装(含产品标签)。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上市的,需同时提供产品设计包装(含产品标签)
(八)产品在生产国(地区)或原产国(地区)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
(九)来自发生"疯牛病"国家或地区的进口化妆品,应按要求提供官方检疫证书。
(十)可能有助于产品审评的其它资料
(十一)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
以上资料原件1份,复印件4份。另附未启封的样品1件
10. 对化妆品配方有什么要求?
(1)所有生产时加入的成分均需申报,包括随原料带入的防腐剂、稳定剂等添加剂;
(2)给出配方中全部组份的名称及百分含量,并按含量递减的顺序排列;
(3)配方中的成份应使用INCI*名称,不得使用商品名;
(4)配方中的着色剂应按化妆品卫生标准归的色素命名或提供CI号;
(5)配方中的成份应给出百分含量,不得仅给出含量范围;
(6)配方成份中来源于植物、动物、微生物、矿物等原料的,应给出其学名(拉丁文);
(7)配方成份中含有动物脏器提取物的,应附原料的来源、制备工艺及原料生产国允许使用的证明;
(8)分装组配的产品(如染发、烫发类产品等)应将分装配方分别列出;
(9)配方中含有复配限用物质的,应申报各物质的比例。
检验中特殊情况要求:(1)配方中紫外线吸收剂含量**过0.5%的非防晒产品,除需常规检测外,还应进行紫外线吸收剂量检测、光毒试验和变态反应试验;
(2)配方成份中含有果酸的,应进行果酸含量检测;
(3)防晒产品宣传或标示SPF值的,应提供相应的检验方法和检验结果。
11. 多个原产国(地区)生产同一产品可以同时申报吗?
多个原产国(地区)生产同一产品可以同时申报,其中一个原产国生产的产品按以上规定提交全部材料外,还须提交以下材料:
(一)不同国家的生产企业属于同一企业集团(公司)的证明文件;
(二)企业集团出具的产品质量保证文件;
(三)原产国发生“疯牛病”的,还应提供疯牛病官方检疫证书;
(四)其他原产国生产产品原包装;
(五)其他原产国生产产品的卫生学(微生物、理化)检验报告。以上资料原件1份。
13.需要提供的证明性材料有哪些?
主要为以下三种:(1)产品在生产国(地区)或原产国(地区)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;
(2)来自发生“疯牛病”国家或地区的进口化妆品,应按要求提供官方检疫证书;
(3)代理申报的,应提供委托代理证明;
前两种都需要进行翻译和公证,后一种如果不是使用中文,也需要翻译和公证。
14.哪些国家需要提供疯牛病检疫证明?
英国、爱尔兰、瑞士、法国、比利时、卢森堡、荷兰、德国、葡萄牙、丹麦、意大利、西班牙、列支敦士登、阿曼、日本、斯洛伐克、芬兰、奥地利
http://u626401.b2b168.com
欢迎来到深圳万享进贸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网站, 具体地址是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**城二期A座1903室,联系人是李世安。
主要经营国外上门提货、代付外汇、国际运输、进口清关、国内仓储配送。
单位注册资金未知。
我门公司主要的服务有:物流 清关服务 ,为您提供诚信、安全、高效的优质物流服务!更大程度降低您的物流成本。欢迎您致电咨询!